当前位置:首页> 学习园地> 查看内容 |
问题引入:
请问在“两标并一标”的PPP项目中,施工合同的发包人是谁?
专家解析:
“两标并一标”在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过程中是很常见的,其法律依据是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第九条规定“可以不进行招标”情形的第(三)项“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、生产或者提供”。对上述规定的理解,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作为该项目的“投资人”,又因其同时具备“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”,且“依法能够自行建设”两个必要条件,所以可以依法不再经过招标即成为该项目的施工承包方。
需要说明的是,项目实施机构通过招标确定的是社会资本方作为该PPP项目的“投资人”身份,而其作为“施工承包方”的身份则是在其成为该项目的“投资人”之后依据法律相关规定而产生的。
公司地址: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 成城大厦A座 |
![]() 官方公众号 |
电话:0531-83191882 邮箱:lczb2012@163.com | |
网站声明 技术支持: |
Copyright © 2022 新濠天地官方网站3559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8014730号-1 |